通知公告

关于客座研究生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客座学生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自2020年1月起大气所全部客座学生都将统一备案,现将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1.已在所客座的学生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备案工作,未完成备案的客座学生工资将于2020年1月份停发;

  2.拟接收客座学生的导师至少在客座学生来所客座前一天完成备案。

  二、提交的备案材料

  1.研究所规定为客座学生购买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单复印件一份;

  2.《大气物理所客座学生联合培养协议》(附件2)原件一份;

  3.《大气物理所招收客座学生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

  4.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以上材料齐全后,到研究生部219房间备案。备案后请提交《客座学生补助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到wangzhao@mail.iap.ac.cn和《大气物理所招收客座学生申请表》纸制版原件一份给人事处237房间发放工资。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研究生部联系人:田乃馨,电话010-82995373, 手机15201192078

  人事处联系人:王昭,电话010-82995038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客座学生管理办法

  附件2:大气物理所客座学生联合培养协议

  附件3:大气物理所招收客座学生申请表

  附件4:客座学生补助申请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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