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有硕士学位而无硕士学历者(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需在报名时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核对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考或不予录取; 

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8)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3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原则上定向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对不能全脱产者在复试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签订协议书。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对外公开招考生):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20日。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2年1月25日前向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政治审查表(在我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博士招生中下载);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并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时间、职称证明、近五年发表论文抽印本。

(四)应届硕士生报考秋季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报考时需要提交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在2013年夏季毕业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交纳报考费:

报考费200元,可通过邮局普通汇款或到我所研究生部现场交纳两种方式。汇款请于

2013年1月25日前汇到我所研究生部,汇款时请注明“报考费”,同时注明报考人姓名和详细地址,邮寄地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邮编100029

五、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于2013年2月20日前查看网上报考确认信息。通过信息确认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未经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不准予考试。

准考证一律不寄发,请考生按照大气物理研究所网站(www.iap.cas.cn)通知时间自取,并来北京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参加考试。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全院统一考试时间:外国语为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两门专业课为2013年3月23日下午14:00-17:00和201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同等学力需加试政治理论,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及专业课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复试及体检:复试、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具体复试规程、体检时间详见我所网站发布的通知。

(四)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在复试时间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七、拟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同时兼顾学科的均衡,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科研成果及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名单由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入学时间

2013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请见录取通知书中的新生入学须知。

九、其他说明

(一)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应全面、真实、准确。

(二)未进行网上报名,不按时交纳报考费,不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恕不接收报考。

(三)网报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最后学历填“硕士研究生”,最后学位填“硕士”。往届生必须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研究生部校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大气物理所全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计划名额为74名左右,包括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指本所已纳入硕博连读计划的在学硕士生51名)和秋季入学的公开招考生。

(五)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或在录取阶段调取考生档案等问题上发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由此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在职定向生被录取时须交纳培养费,并签订“培养协议书”。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

(七)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

自行处理。在职定向生由原单位开具政治审查表,不调档。

(八)邮购往年英语考题及英语考前辅导请咨询(电话):010-88256056,陈老师。地址:100049 北京玉泉路19号(甲),中科院研究生院外语系。我所历年专业考题不公开。

(九)凡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按国家相关文件办理。请自行下载相关登记表并填写,下载请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下载”,经所在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后寄我所研究生部。网报时考试方式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前必须与研究生部提前取得联系。

(十)考生可通过大气物理研究所网站www.iap.cas.cn查阅我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10-82995021(0),联系人:孙鹏宇

电子邮箱:spy@mail.iap.ac.cn

地址:北京德胜门外祁家豁子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29

纪检监督电话:010-82995011

网址:www.iap.cas.cn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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