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便捷大家办理迁户业务,本次毕业生户口批量迁出统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填报信息办理,现将具体办理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认真阅读、按时完成填报。
一、填报时间及数据提取规则
网上服务大厅《应届毕业生户口批量迁出申请表》为应届毕业生限时填报模块,开放时间:2026年6月21日8:00—2026年7月3日17:00。
户籍办将在开放时段内分两次提取填报数据,作为批量迁出办理唯一依据:
1. 第一批数据提取:6月26日
2. 第二批数据提取:7月3日
填报提交后、户籍办未受理前,可自行撤回修改;户籍办正式受理后,信息将无法修改,请务必准确填报。
重要说明:户籍办仅以本申请表填报数据作为户口批量迁出办理依据,不采用就业系统数据,参与批量迁出的同学务必按时认真维护信息。
二、办理流程及材料发放
1. 学生完成线上填报后,由户籍办统一根据提交数据代办户口迁出手续。
2. 材料邮寄安排:
- 第一批:6月28日统一邮寄至各培养单位
- 第二批:7月5日统一邮寄至各培养单位
3. 迁出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接收后,下发至学生本人。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严格准确填写迁往地址:申请表中“户口迁往地址”为核心信息,请所有学生务必详细、准确、如实填写,避免迁户出错。
2. 不同落户类型材料使用要求:
- 京外落户同学:将收到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40天,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手续。
- 京内落户同学:将收到户口卡原件及户口首页复印件,收到材料后直接提交至新单位办理落户即可。
- “人才引进”落户填报说明:选择《应届毕业生户口批量迁出申请表》中“毕业生类型-人才引进”落户的同学需重点注意,上海、深圳、天津等部分城市,要求学生跨省通办方式办理迁户。请此类学生务必提前咨询落户地公安部门,若学生选择申请表中“毕业生类型-人才引进”落户,即通过准迁证或跨省通办办理落户,学校户籍办将不再为其打印户口迁移证,只提供办理办理跨省通办材料。
四、非批量迁出办理方式
不参与本次批量户口迁出的毕业生,无需填报本次批量申请表,可按照毕业生迁户常规流程办理: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毕业生类目下《户籍个人迁出申请表》,自行前往户籍办办理迁出手续。
本次批量迁出功能关闭后,毕业生办理迁户业务均按照常规流程执行。
研究生部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