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促进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稳步提升,切实做好我所2021年夏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
1. 请各位毕业生严格按照《2021年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及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填报派遣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完成北京市教委的就业问卷调查(附件2),填报过程中请务必仔细核对户口迁移地址、用人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以免因派遣信息填报错误、上报材料不完整、未完成就业问卷调查等原因被北京市教委退回,影响报到证的办理。
2. 出国(境)的、灵活就业的毕业去向选“二分”。二分回原籍的毕业生派遣信息请严格按照《2021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附件3)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准确后填报相关信息。出国(境)留学的,必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称”。
3. 南京、深圳、西安、武汉、杭州等不少城市可以“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情况可凭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参照“二分”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A. 只落户但去异地签劳动合同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签劳动合同”,毕业去向选“二分”。
B. 只落户,不在任何地方就业的,派遣数据就业形式选“在京待就业”,毕业去向选“二分”。
当地接收函复印件需交研究生部217办公室审核并留存。
4. 通过人才引进迁户的学生务必在就业派遣系统户口详址框标注:**区***街***号(人才引进)。
5. 选调生\引进生必须在备注栏里注明“XX省或XX市选调生\引进生(定向选调或普通选调)”。
6. 定向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定向协议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协议省教育厅,在协议省内找到就业单位并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协议省教育厅改派至就业单位。
二、材料报送:
1. 签约数据上报。为了实时掌握毕业生签约情况,教育部要求毕业生在签约时同步上报签约数据。派遣系统每年10月初开通签约批次,所有预计下一年毕业的学生随时都可以登录填报签约数据,学生填报提交的数据同时存入“签约数据库”和“派遣数据库”,故签约数据与派遣数据须完全一致。学生提交的签约数据如果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在提交派遣数据之前,都可以联系研究生部退回,然后再次修改、重新提交。
2. 毕业生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的(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请毕业生于6月18日上午10:00前先将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电子版(.jpg格式)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没有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不要提交派遣数据,否则无法办理报到证!);毕业生二分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需要先将相关毕业生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版(.jpg格式)通过系统上传后再提交派遣数据。
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提供有相似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3. 已与用人单位签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请务必将三方协议中的“培养单位联”交研究生部,否则无法上报派遣数据。
4. 毕业去向为“二分”和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必须迁回原籍,请提交本人签字的《二分回原籍申请》(附件4)到研究生部。若自行前往中关村户籍办办理户口迁移(二分/出国),还需填写《户口回原籍个人申请》(附件5),到研究生部盖章后,再交到中关村户籍办。
5. 博士后凭博管会通知书签三方协议后派遣(博管会通知书复印件和三方协议“培养单位联”须交研究生部)。
三、报送和领取报到证时间
1. 2021年夏季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派遣数据填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周五)12:00。请符合派遣条件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之前登陆国科大教育平台填报派遣信息(填报方法见附件1)并提交派遣需要的有关材料。
2. 2021年夏季毕业生领取第一批报到证时间为2021年7月2日,地点在科研楼217办公室。
3. 夏季毕业生第一次集中办理报到证后,根据北京市教委就业派遣工作相关业务受理时间安排,每周办理一次报到证。请需要派遣的同学于每周三上午10:00—周日上午12:00期间填报派遣数据,其他时间系统关闭提取数据,无法填报。
四、其它
委托他人代领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填写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6)。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13日
附件2:2021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调查
附件3:2021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
附件4:二分回原籍申请
附件6: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