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科院大气所2021年秋季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复试规程。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我所教育委员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我所研究生部公示。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所考生复试分数线:必须符合下表的条件
  1.大气科学学科: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60

60

60

总分≥225

  2.海洋科学学科: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60

60

60

总分≥198

  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60

60

60

总分≥207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说明会:4月27日11:00-11:20(腾讯会议,会议号另行通知)
  复试设备调试和复试测试:4月27日11:20—16:00
  复试时间:4月28日8:00-17:00
  考生复试顺序随机抽取(至少3名工作人员在场),当天公布。
  四、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1.复试为线上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基本一致,一般为20分钟左右。请每位考生以PPT形式做6分钟(其中硕士期间工作不少于4分钟)中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得超时。
  2.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察三个部分组成。专业知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外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综合素质既要看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又要注重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成绩占6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20%。
  五、复试组织
  1.资格审查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于4月27日测试当天出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进行审核,4月28日面试时再次进行查验身份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考风考纪
  所有考生须签订《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于4月23日17:00前将带有电子签名的电子版发送至cici.qi@hotmail.com,原件随同其它材料邮寄至研究生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远程视频复试要求:
  1)复试场所要求:视频复试使用腾迅会议网络视频,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大气所远程审核)参加远程复试;
  2)复试设备要求:考生应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考生需要准备两部设备,即一部用于复试的设备(主机位),要求是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复试时从正面拍摄;另一部用于监控环境的设备(辅机位),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台式机、平板电脑、手机均可。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1.2米距离内拍摄,辅机位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和主镜头屏幕。
  3)考纪要求:复试前考生要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须参加大气所组织的复试演练。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正面面容、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佩带耳机、不得遮盖耳朵、不得切换屏幕、不得录音、录播、录屏,复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4)着装要求:考生复试过程中着装要大方、得体;
  5)考生次序: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当天公布。复试考生只能在本人复试时间段进入复试会场,非本人复试时间段擅自进入会场视为违纪,不得继续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在进入复试考场前需按照大气所要求提前用另一部设备(辅机位)做好拟复试的监控环境。
  六、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4月27日12:00前将以下个人材料邮寄到中科院大气所研究生部:
  1.考生个人简历和自述表(附件2)。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与大气所、用人单位、报考导师四方签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签订协议后方可参加复试,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3.硕士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硕士成绩单(若报考时提供的是复印件,必须换成加盖红章的原件)。
  4.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5.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7.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七、拟录取
  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成绩排序,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的60%和复试成绩40%相加之和,得出拟录取成绩(按照百分计算)。
  公式如下: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平均成绩×40%。
  所教育工作委员会根据2021年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拟录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由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结果寄到研究生部。
  拟录取结果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进行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左右。
  八、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我所所网主页—研究生教育通知中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教育委员会同意后予以复核。
  九、其他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所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所通过所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祁家豁子华严里40号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赵老师收。联系电话:010-82995493

 

  研究生部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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