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拟于2024年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申请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经费外,拟在2024年购置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均需要填写附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申请表”,并于2023年8月11日前发送给行政资产处苏玉环,82995253,suyuhuan@mail.iap.ac.cn。

  行政资产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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