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拟于2022年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申请表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组织我院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改善科研条件专项(修购)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外,拟在2022年购置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均需要填写附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发送给行政资产处苏玉环,82995253,suyuhuan@mail.iap.ac.cn

  行政资产处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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