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2019年度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课题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人员课题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收取工作将于本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聘用人员于12月31日前确定保险费用的扣除课题号,如无变动,则由现工资支付课题收取;博士后保险费用课题承担部分统一由博士后课题统一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可直接咨询人事处。

  2、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费用课题支付金额查询及现工资支付课题号:请见附件。

  3、2019年转为事业编制的职工,收取项目聘用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费,离职人员收取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也需确认课题号。

  4、机关、支撑系统由所支付,无需确认。

  联系人:王昭,82995038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内网)

  大气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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