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行政资产处                                         

  2017年6月8日                                        

 

  

  科发办函字〔2017〕68号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落实院党组关于全力做好安全工作的要求,营造安全可靠的科研生产环境,现就做好夏季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根据夏季高温、台风、暴雨、雷电等主要季节性灾害特点,结合本地区地理、社会环境和本单位科研生产安排,汲取历史上夏季安全工作经验教训,以排查清剿隐患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宣传教育,落实值班职守,坚决防范自然灾害损失,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季节性灾害防范。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自然地理特点,积极了解掌握气象预报,针对性地做好台风、强降雨、雷电及各类地质灾害等防范工作;要对历史上发生过内涝、坍塌和雷击等灾害损失的部位进行重点排查,修缮应急设施,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灾害应对能力;要做好人防工程、在建设施、地下空间及其他低洼区域的内涝防范工作,检查大科学工程、野外台站和重要科研设施灾害防范条件,确保夏季科研生产安全平稳,不发生重大灾害性损失。

  (二)严密排查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持续高温天气的防火预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高负荷用电场所及各类因夏季高温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特别要对暴露户外的老旧配电设施做好维修保养和防护;要保障高用电负荷下,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重点加强夜班安全巡查。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各类消防设备有效可用。

  (三)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加强各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科研生产中涉及核、生、化、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危险废弃物存放和转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摸清底数,账物相符,安防完备,特别要开展历史留存危险物品的清理排查,确保责任到人、安全可控。

  (四)认真做好夏季科研生产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夏季科研生产安全管理,重点是高温休假期间仍然坚持的科研生产活动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基础支撑条件,落实值班登记和安全巡查,对涉及核、生、化、爆等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科研生产活动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应急预案;要对照《中国科学院科学考察安全管理规定》(科发办字﹝2017﹞30号),扎实做好夏季野外科考、外场实验等外出科研生产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要对单位车辆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加强养护,防止车辆在夏季高温中发生自燃、爆燃现象;要加强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规搭乘农用车等行为;要督促野外科考、外场实验等外出科研生产活动用车安全,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司机。

  (六)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围绕夏季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和科研生产安全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站平台、宣传橱窗、教育课堂等形式宣传安全常识和救灾知识,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防灾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底线思维,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要从维护我院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汲取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懈怠情绪,坚持底线思维,充分预见和准备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力亲为,着力抓重点、抓难点,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二)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有效实施。各分院要继续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对所联系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督导工作要有侧重,抓好时间节点,突出时效;做好回头看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国科控股、行管局要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自查的监督指导,尤其是暑期生产经营任务重的单位,要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件。

  (三)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带班制度、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和信息报告等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详实记录、稳妥交接。各单位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本单位提早做好高温、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确保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可行、通讯信息联络及时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避免事故扩大,严格防范次生灾害,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院总值班室(010-68597289)和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仁伟,手机:15101064398),并根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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