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开展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按“办法”执行。
二、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69名。根据各研究室在学学生人数,名额分配如下:CMSR: 6名;ICCES: 4名;LACS: 6名;LAGEO:6名;LAPC: 12名;LASG: 20名;NZC: 7名;RCE-TEA:6名; SCAS-CERN:2名。
(二)“优秀学生干部”8名。研究生会和研究生总支推选出4名候选人;2014级硕士班(包括2017级春博)、2015级硕士班、2015级博士班(包含春博、秋博)、2016级博士班(包含春博、秋博)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三好学生标兵”4名。所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评选出“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四)“优秀毕业生”4名。申请人应为已于2017春季毕业或已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拟于2017年夏季毕业的,且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到国家极需行业或地区就业者优先。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三、进度安排
(一)5月10日前,“三好学生”申请人向所在研究室提交审批表。
(二)5月18日前,各研究室报研究生部“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学生会和各班级报研究生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优秀毕业生”申请人直接向研究生部提交“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部联系人:付建建,82995438,fujianjian@mail.iap.ac.cn。
(三)5月25日前,所评审小组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5月26-30日,公示候选人名单5天
(五)6月1日,报送中国科学院大学。
研究生部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