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负责研究所战略规划和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编制和评估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和申请;负责战略性先导专项的过程管理;负责大科学工程的战略规划与组织协调;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工作;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等。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全所的战略规划工作
负责研究所发展战略调研,完成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分析;
负责研究所战略研究体系建设,承担研究所各类发展规划的制定与修订;
组织参与国家、院和地方的发展战略研究及各类专项计划的制定;
就研究所改革发展等的重大问题向所务会提出建议;
组织开展科技管理的战略研究,参与研究所科研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
2、负责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编制、“一三五”规划评估和中科院四类机构改革工作
负责组织完成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编制;
负责院对研究所“一三五”规划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
负责研究所进行中科院四类机构改革的策划、组织;
负责与院前沿局、重任局、科发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联系。
3、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和申请及战略性先导专项的过程管理
负责与发改委、科技部、中科院等部门的联系;
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策划、立项规划等;
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组织、指南编制的参与和申报论证等工作,具体包括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科院战略性科技先导专项等,项目正式立项后科技处负责具体课题的经费等过程管理;
负责战略性先导专项的全过程管理。
4、负责国家重大专项如大科学工程的战略规划与组织协调
负责发改委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组织立项工作;
负责怀柔科学城大气环境科学中心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与协调等;
负责子午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5、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工作
聚焦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负责组织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优化布局和改革工作,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研究平台的基地建设;
6、其他工作
负责重大国际合作计划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负责所学术委员会和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组织工作;
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
处长:浦一芬 82995016
副研究员 刘宇 62007564
副研究员 刘春艳 82995242
高级工程师 潘雍 8299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