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碳中和研究中心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层干部队伍,优化研究所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为研究所科研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设置 

  碳中和研究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牢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优秀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涵养。 

  2)爱岗敬业,忠诚干净担当务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正职的,应是相关研究领域高水平的学术领军人物,具有宽阔的国际学术视野,有能力把握所属研究领域的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意愿从事管理工作,且应在副职或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相关正职岗位任职经历;担任副职的,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1. 正职岗位职责 

  1)在研究所、研究中心二级管理体制下,全面负责本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院、所有关规定。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发展规划、运行管理制度与年度工作计划等。 

  3)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推动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方向的交叉融合,策划和争取国家、院重大科研项目,产出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开拓国际国内学术合作和交流,提升本科研部门的影响力和学术声誉; 

  4)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整合优化研究队伍,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创新团队。 

  5)负责本部门的科研条件建设等。 

  6)作为研究室公共经费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执行研究室公共经费年度预、决算制度和经费支出明细情况室内公示制度。 

  7)持续培养具有较高水平和素质的研究生人才。 

  2. 副职岗位职责 

  1)协助正职制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在正职的领导下,分工负责行政、科研、财务、人才、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3)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对本部门的科研方向和科研任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工作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通过所内网和张贴的方式公布实施方案。 

  (二)实施步骤 

  1. 民主推荐:在部门范围内召开会议,通过民主推荐方式征求部门职工对中心领导人选的意见。 

  2综合民主推荐情况和任职条件资格,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在部门范围内发放测评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就考察对象的科研诚信和廉政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4. 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小组将考察报告提交党委会,党委成员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对考察对象进行逐一表决。党委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并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提出聘用意见。所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任前公示:对拟聘人员在研究所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联系监督方式等。 

  6.正式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正式发文聘用,并由研究所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日程安排 

  35日,公布实施方案。 

  312日前,民主推荐。 

  319日前,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26日前,考察、档案审核、廉政意见等。 

  331日前,党委提出任用意见、所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41-8日,任前公示。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所领导和党委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办公室、纪监审等部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 

  组长:曹军骥、陆日宇 

  成员:周天军、王生林、姜大膀、王自发、任丽、孙建奇、肖子牛、张美根、林朝晖。 

  工作小组:王英辉、任丽、肖淑芬、郑芳。 

  八、纪律要求 

  (一)参加本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本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加本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考核聘任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凡查实有作弊、拉票等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本次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由所纪委受理监督投诉。受理电话:82995006;受理电子邮箱:wsl@mail.ia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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