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通知 (气发〔2026〕27号)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我所原有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进行修订,同时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该协议已于2026年 6月 26日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协议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2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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