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制度

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条财字〔2019〕58号)

院属各事业单位、院机关各相关部门:

   为了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激发创新活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多项科研领域放管服政策。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受到广泛关注和期盼。为落实包干制试点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国科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试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赋予院属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和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及技术路线决策权,探索更加符合科研创新活动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法人主体责任,一定程度上解决科研人员差旅、出国报销繁等问题,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管理与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的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

  二、试点方式  

  为适应各单位对包干制不同管理需求,给予法人单位更大的管理自主权,积累总结包干制经验,采取由院提供试点政策清单,单位自主申报、选择试点项目、政策的方式。对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科研差旅住宿包干以及出国费用包干等试点政策由单位自主申请,采用备案制,不做数量限制。对科研团队经费及科研差旅整体包干试点由院综合考虑,采取由单位自主申请,院组织相关局遴选的方式,有一定数量限制。试点期自202011日起,具体周期根据试点内容、试点进展由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与相关局共同协商确定。试点期满将结合实际执行及相关验收评价结果,综合考虑进一步推广。

  三、试点内容

   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试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科研团队经费包干制或科研差旅和出国费用包干制

  (一)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单位可与项目主管局充分协商后,在院级科研项目中自主选择定额制项目申请作为试点项目,包括基础前沿科学研究计划、B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基础前沿科研项目和学部(院士)活动项目等。同时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具体试点政策,报项目主管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试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必须承诺在包干经费总量内完成既定任务和绩效目标,同时保证经费使用不违反负面清单。目标完成和经费管理的责任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两级共同承担。试点单位需制定包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

  1.简化预算管理。试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纳入任务书管理;简化预算编制,无需预算调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年度申请预算,并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目标。

  2.简化过程财务检查。减少对项目执行过程的干扰,除发生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实地经费检查。

  3.简化财务验收。对于科研目标通过验收、完成绩效的项目,由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院不再组织进行财务验收

  (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除外)。

  (二)科研团队经费包干制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研团队商条件保障与财务局、项目主管局申请开展团队经费包干制试点。将团队承担的多个院级项目统筹管理,制定科研团队绩效目标,试点单位及团队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一定期限内在核定的经费总量内完成既定科研团队任务目标,同时保证经费使用不违反负面清单。目标完成和经费管理的责任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团队负责人两级共同承担。同时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具体试点政策,报项目主管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除上述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中试点政策外,还包括:

  1.扩大核算单元。纳入团队包干制的院拨经费,合并进行会计核算,不要求分项进行单独核算。

  2.统筹经费使用。在经费使用不违反负面清单的前提下,统筹用于科研团队相关支出。

  3.团队绩效评价。纳入团队包干制的各个项目,不再单独进行项目财务验收,只根据试点周期开展团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由条财局和相关项目主管局在申报试点的团队中组织遴选,优先选择所在单位管理基础好、团队统筹能力强、绩效目标清晰明确、规模和经费体量适中、负责人责任心强的团队。试点团队数量暂控制在10个以内,根据试点效果择机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团队可以包括少量规模适度的研究所(四类机构)。院将跟踪试点进展,必要时根据需要具体商议其他政策措施。

  (三)科研差旅和出国费用包干制

   在科研差旅住宿费包干制基础上,对科研差旅和出国经费实施更大力度的包干制管理试点,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科研差旅住宿费包干、科研差旅费用整体包干或科研出国费用包干。试点单位应加强对差旅、出国等事项的审批,确保相关业务真实性,并定期进行内部公示。

  1.扩大科研差旅住宿费包干。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实行科研差旅住宿费包干,单位可按照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包干标准。无需提供住宿费相关票据凭证进行财务报销。有关费用支付不再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试点单位应修订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

  2.开展科研差旅费用整体包干试点。单位可申请科研差旅经费包干制试点,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将综合考虑诚信水平、管理能力、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选择不超过5家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包干内容包括: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单位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于国家及我院有明确标准的应当从其标准,对城市间交通费等没有统一标准的,单位可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包干标准。无需提供相关票据凭证进行财务报销,但出差人对城市间交通费等重要凭据应在一定期间内保管留存,单位应设置相应机制,确保出差真实性可查询、可考证、可追溯。有关费用支付不再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不再强制购买政府采购机票。试点单位应修订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

  3.开展科研出国费用包干试点。单位可自主选择包干内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单位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于国家及我院有明确标准的应当从其标准,对城市间交通费等没有统一标准的,单位可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包干标准。不再需要相关票据凭证进行财务报销,有关费用支付不再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试点单位应修订单位因公出国管理办法,并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和国际合作局备案。

    四、试点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成果产出评价导向  

  院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的管理,完善目标导向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不同性质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理清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单位、不同项目推行包干制的特点,确保包干制试点收到成效,不断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院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建设,按照科研相关、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保证包干经费的合规高效使用。同时,逐步建立完善包干制下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对资金违规管理使用坚持零容忍,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负面清单、弄虚作假、恶意套取、违规使用经费行为或存在严重科研不端行为的,予以相应惩戒,包括追缴项目经费,暂停、中止或取消申请承担院级项目资格等,并将违规情况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三)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提升内部控制能力

   试点单位应充分领会此次改革试点的重要性,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内部公示制度,确保放得开、管得住。依据《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负面清单》,结合本单位报销制度以及课题核算办法等,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负面清单细则

  试点期结束后,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对项目执行情况、负面清单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及诚信情况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请各单位于20191231日前将《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文件)报送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电子邮箱:yszdc@cashq.ac.ac。 联系人:罗雯  010-68597320   何峻  010-68597324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负面清单

        2.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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